全国消防考试信息通知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开班信息
清大东方消防网校课程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题库
清大东方消防科普知识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QQ交流群:514169338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信公众平台:qddfxfxsj(清大东方消防新视角)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博平台: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总校
如今,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写字楼、工厂、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建造、居民房的装修等等都离不开电焊施工作业,而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就与各位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明火作业防火注意事项。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竟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以上便是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与各位小伙伴么一起分享的防火知识中的明火作业防火注意事项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们!
 
本文链接地址:http://jxnc.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158860.Html
消防科普
2018-10-23
全国消防考试信息通知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开班信息
清大东方消防网校课程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题库
清大东方消防科普知识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QQ交流群:514169338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信公众平台:qddfxfxsj(清大东方消防新视角)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博平台: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总校
如今,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写字楼、工厂、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建造、居民房的装修等等都离不开电焊施工作业,而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就与各位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明火作业防火注意事项。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竟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以上便是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与各位小伙伴么一起分享的防火知识中的明火作业防火注意事项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们!
 
本文链接地址:http://jxnc.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158860.Html